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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河南省政府联合发文

时间:2024-01-19 17:31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204号


山东省、河南省有关市人民政府,两省有关部门、单位:

       《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7日

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指示要求,纵深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化鲁豫毗邻地区交流合作,经鲁豫两省共同商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战略要求,以保护修复生态环境为基础,以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为底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生态保护、防洪减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政策统筹、机制创新、协同治理,打造省际毗邻地区合作发展样板,为深化黄河流域省际合作探索路径、作出示范。

(二)主要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筑牢生态基底,厚植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打破行政壁垒,创新合作机制,推动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探索“流域+省际”区域合作新模式。

优势互补,彰显特色。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搭建产业合作平台,促进区域创新链、产业链、资源链、价值链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合作园区、优势产业基地、高端产业集群。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协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区域合作积极性,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实现共商共建共享共赢。

(三)实施范围。

包括山东省聊城市、菏泽市全域以及梁山县、东平县,河南省开封市、商丘市、濮阳市全域以及长垣市,面积4.54万平方公里。黄河干支流流经的东明县、菏泽市牡丹区、鄄城县、郓城县、梁山县、东平县、阳谷县、莘县,兰考县、长垣市、濮阳县、范县、台前县,以及黄河故道沿线曹县、单县、虞城县、商丘市梁园区、民权县为核心区,面积2.16万平方公里。

(四)任务目标。

到2025年,重点领域合作事项取得明显突破,一批生态保护、防洪减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文化旅游等合作项目建成运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黄河河南段干流出境断面水质在完成国家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力争达到Ⅱ类水平,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加快融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合作制度创新经验。

到2030年,合作关系更加紧密,合作领域更加宽广,合作机制更加完善,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联动示范效应明显提升,打造成为省际毗邻地区合作发展新样板。

二、合力保障黄河长久安澜

1.实施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实施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加快辛店集、蔡集等控导工程续建,推进老君堂等控导工程和邢庙等险工改建加固,维持中水河槽稳定,提升主槽排洪输沙功能,有效控制游荡性河段河势。统筹推进金堤河、大汶河等防洪治理。研究开展黄河泥沙淤填堤河、改良土地、综合利用等治理试点。〔两省黄河河务局、水利厅牵头负责;两省相关市、县(市、区)负责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2.实施蓄滞洪区治理提升工程。加强东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推动老湖区分区运用,统筹解决东平湖防洪运用和群众安全问题,推动金山坝以西居民稳妥有序外迁。研究优化分洪、退水方式和运用管理总体布局,推进北金堤滞洪区优化调整,实行分区合理利用,提升整体防洪能力。(两省水利厅牵头,两省黄河河务局分工负责)

3.实施城乡防洪排涝治理工程。优化河湖水系布局,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打通防洪排涝和水资源调配“最后一公里”。加强洙赵新河、东鱼河、天然文岩渠、黄河故道等中小河流清淤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水系连通,加强城区易涝积水区治理,留足城市河湖生态和防洪排涝空间。(两省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三、共建生态保护治理示范带

4.实施沿黄防护林建设工程。加强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以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为重点,组织开展低质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提升,协同打造河、坝、路、林、草、沙有机融合的生态廊道。(两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黄河河务局牵头负责)

5.实施滩区综合提升治理工程。依法合理利用滩区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特色产业,推进东明县、鄄城县、郓城县、长垣市、范县、台前县协同开展滩区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滩区国土空间差别化用途管制,推进滩区耕地合理利用,严厉打击非法开矿采石、挖砂取土等破坏生态行为。(两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黄河河务局、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等分工负责)

6.实施重点河湖湿地修复工程。提升东平湖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力度,建设东平湖湖泊治理试点,保障东平湖生态水位、水量。实施金堤河、黄河故道生态修复工程,支持濮阳县、台前县、范县、莘县、阳谷县协同打造金堤河生态廊道,支持商丘市梁园区、虞城县、民权县、曹县、单县协同打造黄河故道生态廊道,阳谷县、台前县推进跨省湿地保护。推进大汶河、天然文岩渠、黄河故道等河道生态修复。(两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局牵头,两省生态环境厅分工负责)

四、协同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7.实施农业节水增效行动。推进山东位山、彭楼、闫潭,河南渠村、大功、三义寨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加强灌区用水量测设施配套建设,创建一批节水型灌区。加强小麦、玉米节水抗旱品种选育,推广测墒灌溉、水肥一体化、保水剂应用等节水措施。(两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两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8.实施工业节水减排行动。严格规划环评审查、节能审查、取水许可审批和项目环评准入。支持企业加大用水计量和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开展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广应用高效冷却、无水清洗、循环用水、废水资源化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两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分工负责)

9.实施城乡生活节水行动。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推进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对标达标建设。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建设,推广普及农村生活节水器具。支持创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牵头负责)

10.实施供水保障提升行动。推进新谢寨闸、国那里闸、南小堤闸、于庄闸等引黄涵闸改建工程。发挥彭楼跨省引黄灌区工程效益,探索建立跨省输水机制。(两省黄河河务局、水利厅牵头负责)

五、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1.打造区域综合交通网。加快推进日兰高铁河南段、京雄商高铁鲁豫段建设,开展濮阳至菏泽、菏泽至徐州、菏泽至新乡等高铁线路规划研究。加快建设济宁至商丘、济南至阳谷、辉县至鄄城、永城至单县等高速公路,加速推进鄄城至兰考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尽快启动高唐至台前、临清至濮阳等高速公路前期方案研究工作。加快改建G106京广线、G327连固线、G240保台线等鲁豫省际干线公路。开展濮阳至菏泽大宗商品铁路专用线研究。(两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

12.提升跨河通道能力。推进京雄商高铁黄河特大桥、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黄河特大桥、G240范县黄河大桥、S304白堽黄河大桥、G327东明黄河公路大桥、G106东明黄河公路大桥等建设,加快G342台前黄河大桥桥位论证并适时启动前期工作。(两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

13.协同完善区域输气管道。优化区域油气设施布局,推进日照-濮阳天然气输气管道、龙口LNG外输管道建设,发挥中原储气库群储气调峰作用,加强天然气互补互用错峰协调。(两省能源局牵头负责)

六、强化产业协调联动

14.深化科技协同创新。争创鲁豫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共同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创新中心。加强山东半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联动,打造黄河中下游协同创新共同体。发挥黄河科技创新联盟作用,共同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交流活动品牌。(两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15.打造优势产业集群。鼓励菏泽、聊城、濮阳等市化工、新材料等产业联动发展,打造高端化工产业集群。推动兰考、曹县等县现代家居产业联动发展,共建木制品加工产业链。支持菏泽鲁西新区与长垣市在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领域开展合作,协同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深化蔬菜种植、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合作。(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牵头,两省农业农村厅分工负责)

16.共建现代产业园区。推动菏泽、聊城与商丘、濮阳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支持东明县、濮阳县探索开展“双向飞地”“共管园区”建设模式,推动毗邻市、县产业园区间、平台载体间的对接合作。探索“反向飞地”“反向孵化器”等产业发展新模式,承接先进地区产业转移。(两省科技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7.推进区域协同育人。支持菏泽学院与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深化职业教育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采取合作、托管、集团办学等措施,建设一批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探索开展职普融通试点。推动教研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两省教育厅牵头负责)

七、共同打造乡村振兴样板

18.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郓城、兰考、东明等产粮大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加大对东平等制种大县支持力度,提升制种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开展粮食安全区域战略合作,协同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创建一批吨粮县、吨粮镇。(两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19.建设沿黄绿色农业示范带。发展牡丹、蔬菜、肉牛、奶牛等特色产业和预制菜产业。支持有条件的涉农县申报国家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培育一批黄河特色农产品品牌。(两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畜牧局分工负责)

20.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紧邻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的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建设清洁宜居美丽乡村。加快建设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支持毗邻乡镇共建生态宜居和美乡村样板区。(两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分工负责)

21.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支持兰考等创建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推进定陶、郓城、鄄城省级城乡融合试验区和郓城、兰考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建设,开展县城城镇化建设试点、小城镇创新提升试点。支持濮阳县建设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八、携手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22.加大黄河文化保护力度。加强黄河堌堆、西水坡“中华第一龙”等文物保护展示,推动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同机制,挖掘东明粮画、清丰柳子戏等资源,培育提升东阿阿胶、手织鲁锦、清丰麦秆剪贴、华龙区员氏古沉木雕、通草浮雕等手造产品,推动兰考民族乐器与曹县汉服的有机融合。加强刘邓大军渡河等红色文化遗址遗迹保护利用。(两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两省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23.打造文化旅游发展共同体。完善上堤、进滩和沿河控导连线道路,统筹旅游产品开发、线路设计和旅游设施建设,打造统一的旅游标识系统和品牌。提升阳谷景阳冈、水泊梁山、兰考黄河湾、台前将军渡等景区服务功能,探索发行旅游一卡通,共同打造精品线路。整合黄河、金堤河优质旅游资源,联合建设鲁豫黄河文化旅游协作区。(两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两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

九、共享高品质公共服务

24.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衔接。实行公共服务清单化管理,实现个人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结果互认。探索共建人力资源市场,支持企业间开展劳务外包、加盟合作、员工共享等用工模式。推动毗邻城市间开通城际公交快线或推行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探索建立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财政支出跨区域结转机制。(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等分工负责)

25.共享医疗康养资源。共享全民健康信息资源,强化远程诊治合作,按可达性统筹120服务范围,组建跨区域医疗联合体。推进养老服务政策通关、养老服务标准互认,搭建养老产业资源对接、项目合作、人才交流服务平台。(两省民政厅牵头,两省卫生健康委分工负责)

十、创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

26.构建规划政策协同机制。强化国土空间、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规划衔接,开展发展目标、项目布局、政策协同、产业发展等常态化对接,探索建立协同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地区间标准互认。(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两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27.建立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机制。加强人才资质互认共享,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等互认互准制度。建立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推进信息、场所、专家等资源共享。探索联合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牵头,两省教育厅分工负责)

28.完善生态协同机制。深入开展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补偿。合力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协调推进“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应用。探索跨界监测监控数据信息共享。强化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协作,建立生态环境重大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合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两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牵头,两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分工负责)

十一、组织实施

29.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两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负责召集,办公室设在两省发展改革委。鼓励省际毗邻县(市、区)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共同制定配套政策,研究细化合作事项,探索跨区域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30.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智库合作交流,加强对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总结宣传合作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合作发展的强大合力。(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曹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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